
关于同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证 10 年期国债
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的
公告
上证公告(基金)【2025】867 号
为促进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十年国债,基金代
码:511260)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,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
第 2 号——上市基金做市业务》等相关规定,本所同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5 年 06
月 17 日起为十年国债提供主做市服务。
特此公告。
上海证券交易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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